为加强学校学风建设,严肃课堂纪律,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保障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学院决定严禁学生课堂上使用和玩弄手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 所有学生在课堂教学时间内(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一律将手机置于关闭或静音状态,并将其放在书包、衣裤口袋或课桌内,严禁置于课桌上。上课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和玩弄手机。手机发出铃音或震动视为违纪行为。
- 上课期间,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管理责任人,应做到课前提醒学生按规定设置和放置手机。对违反纪律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及时制止,对制止无效者,按学院“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的通知”的要求,记录为违纪,并在课后上报系部。任课教师要确保自己在课堂上不使用手机,并将手机置于关机或静音状态。
- 学生干部、党员、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等骨干要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学校纪律规定,做到上课不使用和玩弄手机,并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课堂手机管理相关事宜。
- 学生处、各教学系部要对学生强化课堂上不得使用手机的纪律教育,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到每名学生并进行宣传教育。
- 学校教学秩序检查小组、院级和系部督导员要加强课堂上学生或教师使用手机现象的监督和检查。
- 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及本人认错态度,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一学期内违反本规定1次,给予教育批评;2次,给予校内通报处分;3次,给予警告处分;4次及以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在课堂上使用和玩弄手机经教育屡教不改且态度恶劣者,均从严从重处理,结果一并上报学生处。
- 各相关部门按照本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各系部督促教师按照本通告要求认真执行。
-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农业学校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